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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才发教授发表论文《在共同富裕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

发布时间:2024-03-13 人气: 来源:

北京3月13日电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由人民的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的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一个全局性的根本转变。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是共同富裕的主要目标,需要在共同富裕中满足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新期待,在共同富裕中丰富人民精神生活富有的新内涵,以整体人口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构建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话语体系。在共同富裕中推进人与社会的全面进步,构建中国人的全面发展视野下的人类文明新形态,需要深刻领悟马克思主义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思想内涵,在共同富裕中摒弃“单面人”、走向“全面人”。人民的幸福生活是新时代面临的最大人权实践。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主办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A刊)扩展期刊、中国核心学术期刊(RCCSE)《改革与战略》,2024年第1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栏目首篇发表宋才发教授《在共同富裕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论文。《改革与战略》社长总编刘俊,副社长副总编王政武,副总编唐玉萍,论文责任编辑钟洁。

标准参考文献:宋才发.在共同富裕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J].改革与战略,2024(01):39-49.

宋才发教授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二级教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民委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广西民族大学特聘“相思湖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内蒙古财经大学特聘教授。

在共同富裕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

宋才发

人权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渝的追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由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转变为“美好生活需要”,这是一个全局性的根本转变。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内涵和外延,随着“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逐步解决,而不断地获得发展、丰富和完善。高质量发展是解决一切现实问题的总钥匙,人民幸福生活就是当下最大的人权,这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的内在逻辑。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致力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发展,是在共同富裕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举措。

一、在共同富裕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

(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是共同富裕的主要目标

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是中国社会历史不断嬗变的结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些“更高要求”和“日益增长”的要求,体现了美好生活发展的时代性特点,是对美好生活需要类型的社会性表达。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集中体现在六个方面:追求更高品质的物质生活、追求更加绿色健康的生活、追求更高水平民生改善的生活、追求更加公正的社会生活、追求更加丰富多彩的文体生活、追求更加安全的生活等。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进程中,人既是实践主体、价值主体,又是终极目的。科学而准确地把握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有针对性地促进充分平衡发展,是制定发展战略和策略的根本出发点。人是生活的主体,社会性是人的根本属性。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需要是由社会生产决定的,人的需要动机又决定了生产实践的开展,没有需要,也就没有生。作为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主要内容的“美好生活”, 具有人类生活的基本特征,是现实生活发展的一个新样态。这种美好生活的现实状态和发展样态,代表了我国社会文明进步和全面发展的未来走向。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美好生活需要和向往的满足,是共同富裕的主要目标,建设美好生活与推进共同富裕的内在一致性,从本质上决定了实现美好生活的经济属性。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综合国力实现跃升发展,是我国取得世界发展奇迹的一条重要经验。持续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高品质生活服务体系建设,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路径;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现实需要,是补足发展短板、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前提条件。建设美好生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共同的根本性和内在的一致性。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从价值目标看,就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不断满足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新期待。

(二)在共同富裕中满足人民的高品质生活新期待

人民群众的高品质生活要靠高质量发展来创造。1980年邓小平就指出,“讲社会主义,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表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让先富带动和促进后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无论是政府解决人民温饱问题,还是人民向往高品质生活,基本前提就是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增加人民群众的劳动收入,走共同富裕的发展道路。这个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一切都要落空。1992年邓小平在视察南方的谈话中,首次提到“共同富裕”的话题。“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讲话中,习近平指出“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现在提出解决“共同富裕”问题,已经是水到渠成了。2021年8月17日习近平庄严宣布:“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随后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坚持以高质量发展推动创造高品质生活,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明确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表明党中央对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特征的科学把握。202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提出“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自此,“高质量发展”被确定为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方式。从共同富裕涵盖的内容看,它不只限于收入的经济领域,还包括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待息息相关的精神、政治、社会、生态等多个层面。坚持共同富裕理念的人民性,说到底就是要让人民参与其中,又要让人民享受到阶段性成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末达到现行的高收入国家标准,到2035年实现经济总量翻一番,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所以,习近平强调指出,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必须“把高质量发展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筑牢发展之基,激活发展动能,增进民生福祉”。当下人民群众的需要集中体现在美好生活层面,党和政府必须更加关注“好不好”“优不优”“精不精”等问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倒逼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向着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供需协调平衡的阶段迈进。

(三)构建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话语体系

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大多与生活密切相关。“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是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的基本价值理念,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立场。“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话语体系,作为对马克思主义人权原理中国化的科学概括与提炼,具有显著的思想原创性和鲜明的理论解释力,彰显了对人民生命权、健康权、生存权和发展权的保障。人权话语是人权理念、人权保障和人权实践三者关于人权治理事业的理论表达,制度话语展示中国特色人权保障制度体系的认识论内容,是对“以人民为中心”人权理念的具体呈现。在国际人权话语的场域内,需要充分认识人权话语在不同语境下的不同表达,应当基于共同价值化解话语冲突,形成国际人权治理共识,共建没有贫困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人权话语体系由“人的尊严”所支撑,“免于贫困的权利”使每个人得以维系基本需要参与社会生活,而不是使人违背人性以尊严为筹码换取基本需要。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免于贫困的权利”是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权利的实现基础,维持人的体面生活是实现幸福生活的最低起点。有学者指出,在中国“人权”概念与“减贫”概念之间存在“互构关系”。即是说人们既可以凭借“人权”观察“减贫”状况,也可以透过“减贫”状况理解“人权”。“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发展理念,要求国家治理更加关注贫困群体的人权保障问题,把人的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和基本的人权,国家要以再分配方式使贫困群体免于贫困,最大程度满足贫困群体体面生存及追求幸福生活的要求。进入新时代以来,党中央提出要“将贫困人口全面脱贫作为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构建上下一体的制度性人权保障体系,这个人权保障体系的内容由教育、社保、医疗、关注弱势群体四个方面共同构成。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为《宪法》)法律的视角看,保障人民免于贫困是国家的积极义务,这是国家人权保障体系对“以人民为中心”人权理念的具体呈现。因而它成为全面脱贫人权治理的理论引领,实现“最大人权工程”的人权实践,是全面脱贫人权治理的理论机制;“没有贫困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权话语,是全面脱贫人权治理理论的最佳表达。它不仅从实践上有效地回应了贫困群体的人权诉求,而且从理论上补正了西方传统人权理念的局限,用脱贫攻坚的成功实践,凸显了中国人权治理的核心价值,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实践的典范意义。“人人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尊重人权、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中国结合自身实际走出了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人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习近平指出“法治是人权最有效的保障”,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方位提升人权法治化保障水平,才能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充分的权利和自由。2021年6月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我国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实践》白皮书,全面展示了中国共产党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历程、理念和成就,系统阐释了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伟大实践、鲜明特点和世界意义。在2022年2月25日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会上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总结新时代我国人权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成就,并且对新征程上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坚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坚持依法保障人权,坚持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走出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根本追求,要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高质量发展的导向,说到底就是要从解决人民群众在追求高品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出发,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进行深入、扎实、细致地调查研究,真实地反映群众诉求,真正在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上出实招、见实效。

二、在共同富裕中提升中国人口的整体素质

(一)在共同富裕中丰富人民精神生活富有的新内涵

人民精神生活富有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显著特征。党的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精神生活是人类生活的一个基本维度,是人的存在本质、价值追求和文化教养程度的重要表征。实现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有是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价值诉求,是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自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然要求。人的全面发展从来就不是一个抽象概念,人的全面发展与共同富裕是辩证统一的契合体。当个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需要,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得到满足的时候,个人的全面发展也就会得到充分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性,习近平说过,只有“全国各族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顺利向前推进”。在共同富裕中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新内涵,需要把人的精神生活纳入人生和社会理想的范畴之中。人民群众精神文化富有的程度,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幸福感的获得,而且影响到新时代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和本质成色。为此,就要扎实推进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共同富裕,打牢精神生活共同富有的根基;就要提高人民群众科学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素养,促进精神生活丰富与提升;就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全体人民的思想行为共识。就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诚信文化,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引导各类社会团体和企业建立健全诚信规范和诚信制度;就要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有序开展文明村镇建设、文明单位和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文明风尚行动进入千家万户;就要广泛开展《宪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实施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持续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建设;就要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素养,培养和塑造青少年一代的道德情操,牢固树立全社会风清气正的氛围,促进移风易俗、创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文化是人类改造自然、社会等客观世界以及改造人的主观世界的成果的总和,唯有文化自信才是更基础、更深厚的自信,才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着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也是整体提升人口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显著标志。实现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有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一个急不得、也慢不得的长期发展过程,需要坚持久久为功、持之以恒才行。

(二)以整体人口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人口高质量发展是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力量。2023年5月5日,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必须着力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我国当下放宽人口生育数量的政策调整,长远发展目标是要实现人口数量、素质和结构的全方位适度。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的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把重心放在全面提升人口素质、不断增强人力资本积聚上面来。要实现以整体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在“十四五”期间,就要尽力舒缓人口矛盾、盘活人口存量,充分发挥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内生效应,使人口高质量发展成为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力量。高品质生活是一个内涵宽泛、外延模糊的概念,而且不同的生产方式、经济基础产生不同的生活诉求,决定了各个具体时代人们对于生活需求的满足程度,事实上存在着有差异的衡量和评判标准。广义的高品质生活,涵盖物质基础、精神文化、社会生态诸多领域和维度,包括物质资源更丰盈、服务供给更充裕,生活环境更美好,精神文化更丰富以及较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狭义的高品质生活,注重和偏于物质层面,主要是指教育质量更优,就业质量更高,人们的日常生活、医疗卫生服务、居住条件等物质资源更有保障等。实施人口高质量发展战略,有利于通过人口素质的全面提升,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实现《宪法》现代化建设目标,“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我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诸多要素,正在经历整体性、全程性和全局性大调整、大变局。中国人口发展新常态和人口发展新使命,蕴含了中国人口高质量发展的丰富内涵。人口高质量发展已经具体化为人的全面发展行动、高品质生活行动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行动。即是说未来人口的高质量发展,必须同人的全面发展、高品质生活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既要处理好人口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又要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大有作为,促使人口资源、人力资源成为推动物质文明和现代化建设优势资源禀赋的“硬实力”,又要使人口发展成为践行国家文化、价值观念、创新品格等的驱动力和“软实力”。人民高品质生活仰赖于人口高质量发展来创造,必须依靠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来支撑。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推动整体社会充分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将成为新时代人民高品质生活的衡量标准。人的全面发展是全体人民的普遍性、协调性发展,是人的各项权利的整体性、均衡性发展。因而中国式现代化要求人口发展建立在人的全面发展基础之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三)人民的幸福生活是新时代面临的最大人权实践

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是党领导全体人民在百年奋斗的艰苦历程中形成的。中国把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生存权”是享有一切人权的基础,“发展权”是解决一切人权问题的钥匙,抓住了发展中人口大国发展进程的实质和关键问题。2018年12月习近平在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的贺信中,明确提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这是当代中国人权观的核心观点,它概括了执政党和政府对于人权的基本定义,指明了人权发展的目标与方向,是对当代中国人权理论与实践的经典表述。2021年中国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辟了中国全面保障人权的新时代。一部浓墨重彩中国人权发展史,就是一部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的奋斗史。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坚持把人权保障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实际相结合,成功地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用自己的实践证明了民主、自由、人权并不是哪个国家的专利,各国人民都可以定义好自己的目标,选择好适合自己的道路。中国的人权定义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党性和初心使命,生动地诠释了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人权立场,始终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指出,“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不能脱离不同国家的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空谈人权。评价一个国家是否有人权,不能以别的国家标准来衡量,更不能搞双重标准,甚至把人权当作干涉别国内政的政治工具。”中国的人权定义具有融通中外的世界性,中国人权事业促进和关心世界人民的福祉,特别重视并真诚支持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人权事业。譬如,中国开展“一带一路”建设,赋能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目的就是要带动当地社会进步和人权保障。中国主张并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法体系,秉持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所有这些,在更新、更高层次上维护了作为首要基本人权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积极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标志着中国人权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境界。

三、在共同富裕中推进人与社会的全面进步

(一)领悟马克思主义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思想内涵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未来社会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做出科学预测。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两极分化恶果后提出共同富裕的思想,第一次全面阐述了只有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建立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才能真正消灭剥削及一切不平等从而实现共同富裕。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资产阶级在历史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马克思发现资本主义不是没有解放生产力,最根本的问题是没有解放人。人的活动的全面发展表现为人的需要和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将源域的“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投射到目标域“自由人联合体”,勾勒出人类未来共产主义美好社会的蓝图,用“自由人联合体”代替旧的社会制度,从而为人的个性解放开辟了道路。即消灭基于阶级分化之上的剥削与压迫,建立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即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从而“实现人性的完全复归和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最终实现全人类的彻底解放。”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资本主义生产过程隐喻为一种旅途,有“起点和终点”“动机和目的”;资本被隐喻为一种有生命的东西,因为资本可以“自行增殖”。只有当生产是人的能力的释放和培养,而不是直接或通过剥削他人的交换来谋取生存的一种手段的时候,人才会获得完全的自由。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组成部分,马克思恩格斯所追求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既是人获得自由后的自然素质、人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实现,也是其他社会权利等的法律方面的权利的充分实现,包括意识形态精神方面的发展。共同富裕是用来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进行描绘的,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预见性地指出,“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以致尽管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所有的人的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还是会增加。因为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恩格斯也指出,“通过社会化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主要是论证消灭资产阶级生产资料私有制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前提,但是已经蕴涵着“共同富裕”和“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思想内涵。共同富裕是人的发展的现实基础,人的发展又是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所以,习近平认为“促进共同富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高度统一的。”“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意味着人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即全面发展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自然力和社会力、潜力和现实能力等,并且在实践活动中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生产力标志人和自然之间的现实关系, 是人的存在的物质前提,也是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最终决定力量。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任何片面发展,都不能成为共同富裕的价值导向。

(二)在共同富裕中摒弃“单面人”走向“全面人”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于1932年公开发表后,“异化”便成为整个“西方马克思主义”关注的焦点。譬如,20世纪60年代赫尔伯特·马尔库塞提出“单面人”思想,用以概括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特征,对于认识和分析现代人的“异化”问题,可以说是提供了新的研究范式和理论框架。“单面人”原本是指在西方某些发达工业资本主义国家里,存在的一批没有否定性和批判精神的人。这种人说到底就是物质生活富裕而精神生活空虚的稻草人,是典型的“身患重病”却毫无知觉的人。“单面人”现象最突出的集中表现,就是通常所说的物质至上的拜金主义,逃避现实的“佛系现象”“价值判断的弃权主义。“价值判断的弃权主义”行为,是典型的遇事“无立场”的表现,在人格上表现为典型的规避风险和害怕承担责任的行为。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一度也曾出现过诸如“拜金主义”“物质至上”“奢靡之风”和“价值判断困惑”的“单面人”现象。共同富裕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和不懈追求,共同富裕包含着全面性的内涵,不仅要人们实现衣食住行等物质上的富裕,还要实现文化娱乐等精神上的富裕。在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的前提下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绝对不能步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的后尘,必须谨防“单面人”现象在我国的滋生蔓延。习近平在《之江新语》一书中指出,“人,本质上就是文化的人,而不是‘物化’的人;是能动的、全面的人,而不是僵化的、‘单向度’的人。”习近平在这里所说的“单向度”的人,指的就是“单面人”。人的本质一旦物化则将成为“单向度”和异化的人,关注人的需要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的共同富裕现代化的关键。现实生活中的每个人总是先要满足衣食住行方面的需求后,才会考虑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也就是说物质需求在人的需求中是占据基础性地位的。由“单面人”走向“全面人”的基本条件,就是社会生产能够满足人民日益变化的物质需求,在本质上就是不断实现“全面人”的过程。新时代以共同富裕为标志的中国式现代化,为人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为人的全面发展奠定了文化基础,全面协调的现代化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社会条件,即是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就是人的全面发展的一个主要价值诉求”。因此,全社会都应当在共同富裕的基础上摒弃“单面人”理念,鼓励和帮助“单面人”坚定地转向“全面人”。

(三)构建中国人全面发展视野下的人类文明新形态

在人类迈入文明社会的漫长历史进程中,实现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始终是人类社会的共同愿望和不懈追求。从广义方面看,文明标示着人类通过劳动在自然界中获得相对独立性,在创造自己生活的同时创造人的历史成果及其积淀过程。从狭义方面看,人类文明史仅指出现阶级分化以来的人类历史,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有“文字记载的全部历史”。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是一种相辅相成的社会发展状态,文明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和范畴。人类文明的产生以实践为基础,实践活动不仅使人类创造了文明,而且推动着文明的进步和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社会历史文化实际以及不同历史时代的实际相结合,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和时代特点的马克思主义,并且在不断实践中发展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开创了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其实践的原创性成果,把社会主义文明推向了一个崭新的高度。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不仅要靠生产力的物质支撑和保障,还要靠每个人对自身全面发展的追求和实现。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总体性的价值范畴,在价值取向上具有最大的包容性和统摄性,在内容上包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一实践基础上价值诉求。逐步实现社会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不仅是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愿景的希冀和追求,更是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探索的重要内容和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党的百年历史经验决议指出,“党领导人民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这种人类文明新形态之“新”,首先在于其文明创造的主体之新。以中国式现代化为文明底本的人类文明新形态,归根到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中国人民开创的。它是中国共产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不断地克服自身对社会主义的教条式理解和克服资本主义文明的弊端过程中创造出来的。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式”,是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形成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决定了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基本性质和发展方向。人民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目标,实现高质量发展是路径。习近平指出,党来自于人民,“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这是中国共产党同其他资产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从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来看,人类文明新形态以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目标,一种文明形态是否顺应了历史的大趋势,是否引领了历史的新发展,关键要看是否促进了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否以实现人的“自由个性”为目标。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创造的人类文明新形态,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是真正“属人”的和代表了人类未来方向的文明形态。所以,习近平指出:“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是建立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得到满足、人的全面发展持续推进的共同富裕基础之上的。共同富裕是评价与衡量人的全面发展的现实标准,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理想社会发展状态,实质就是人类社会实现共同富裕所要达到的根本指向和出发点,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实质和目标,就是促进、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既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性内容,又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现实要求,人的全面发展是衡量共同富裕实现程度的价值标准。实现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不是一个静止僵化的过程,而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过程。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原本就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人的全面发展也就必然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因此,人的全面发展视野下的人类文明新形态,其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具有共同的价值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共同价值旨归。